为进一步推动教师教育改革,加强我省高等学校师范专业(含师范专业方向,下同)教学实践工作,提高师范生教学技能,决定举办“第二届湖北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”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利用“湖北高等学校师范教育联盟”这个平台,通过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,引导我省师范教育的教学改革方向,展示我省高校师范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,培养师范专业大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,提高师范生的教学技能水平。
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(教育)类专业本科三、四年级学生或师范(教育)类专业高职高专(专科)应届毕业生。
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,成立第二届湖北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组委会,组委会下设专家组和竞赛办公室。组委会负责赛事组织工作;专家组负责竞赛的评审工作;竞赛办公室负责竞赛的具体事务。
决赛分本科组和高职专科组(含高职高专院校及其他院校开办的专科专业)分别进行,本科组决赛分文科、理科、艺体三个学科类别,专科组决赛不分学科类别。文科类专业包括:汉语言文学、历史学、英语、思想政治教育、教育学、心理学、地理、学前教育;理科类专业包括: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教育技术学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;艺体类专业包括:体育教育、音乐学、美术学。
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,初赛由各院校自行组织,于2011年10月底前结束。各高校在校内初赛基础上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决赛,10月30日前各校将推荐选手详细信息及带队教师报至竞赛办公室。决赛在湖北师范学院举行,决赛时间初步定在2011年11月中下旬(赛期2天)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普通本科院校每校可选送3名本科学生参加决赛(每个学科类别1名);独立学院可选送1名学生参加本科组或专科组决赛;高职高专院校及本科院校的专科学生不分学科类别,每校可选送1名学生参加专科组决赛。
竞赛由授课教案(含一定比例的手写内容)、模拟授课(20分钟,含一定比例的粉笔字板书内容)和即席讲演(5分钟)三个单项比赛构成。决赛总分数为100分,其中授课教案比赛满分20分、模拟授课比赛满分60分,即席讲演比赛满分20分,评委根据竞赛规程和评分标准(见附件)评定成绩,根据三项成绩总和排定名次。
本次竞赛设立个人奖、团体奖和优秀组织奖,由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。个人奖按本科组三大科类和高职专科组分设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名。团体奖按参赛选手总积分排序设若干名。
竞赛办公室设在湖北师范学院教务处。联系人:孙成立(手机:13972800223 ,QQ:609084565,电子邮件:609084565@qq.com);联系地址:黄石市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学院教务处(教育大楼1116室);联系电话:0714-6538726,传真:0714-6538752,邮政编码:430002。
第二届湖北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组委会